1.负责辖区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目标的制定和组织实施;
2.落实上级有关内部专卖管理的规定和要求,制定、实施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,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;
3.负责辖区两烟生产、经营及相关企业烟草专卖品生产、经营的监督、检查和管理,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;
4.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,建立联合执法机制,查处大要案,打击走私、制售烟草专卖品行为,提高市场净化率,维护卷烟市场秩序;
5.负责销毁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;
6.负责管辖权限内烟草专卖管理证件的发放、检查和管理;
7.负责烟草专卖管理派出机构和人员的管理;
8.负责辖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,组织专卖管理人员培训,提高依法行政、规范执法水平,树立专卖执法的良好形象;
9.负责对本辖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;
10.建立情报信息网络,了解、掌握违法经营卷烟的市场信息和动态,提高打击、查处工作的准确率和稽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;
11.接受举报、投诉,并受理对烟草专卖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复议申请;
12.指导专卖稽查机构开展稽查工作。